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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4-09-09责任编辑: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部署,推动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连维良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规划纲要》指明了工作方向,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迫切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了有力手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这五个方面的良好机遇。要以主动作为的姿态、务实创新的作风,具体管用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系统、深入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潘功胜指出,政府在诚信建设中发挥着率先垂范作用,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积极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建立相应的评估监测机制,可以聘任第三方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程度进行评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共享。

 

连维良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抓手,切实抓好加强信用记录建设、构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大力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六大重点任务,突出抓好健全工作体系、强化示范带动、加快建设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交流培训、强化工作考核六项重要工作。

 

潘功胜指出,发展中国的征信市场是中国征信体系发展的重要策略,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鼓励征信机构之间重组并购,鼓励征信机构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利用新技术条件发展新业态征信,支持大数据公司进入征信市场;推动征信机构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征信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要建立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责任处理及个人信用修复的制度,保护信息主体权益。

 

连维良要求,当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和“十个落地”。五个突破,即信用记录建设要有所突破,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有所突破,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要有所突破,信用服务机构发展要有所突破,法规制度标准建设要有所突破。十个落地,即地方、部门信用建设规划要落地,地方、部门信用记录建设要落地,地方共享平台建设要落地,地方、部门信用信息公开要落地,跨地区、多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要落地,地方、部门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要落地,各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试点示范要落地,地方、部门法规制度建设要落地,地方、部门工作保障体系要落地,地方、部门诚信宣传教育要落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征信机构和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