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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发布日期:2014-09-09责任编辑:点击: 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委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牵头的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实现共享和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
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年初,我委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开展《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制订方案。
建立了《规划》编制课题组,课题组根据省政府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了规划编制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二:专题座谈。
我委主持召开了省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听取了领导小组20多个成员单位信用建设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三:考察调研。
赴江苏、浙江两省以及我省廊坊市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详细了解了省内外在规划编制、机构设置、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四:编制规划。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课题组组织力量集中精力撰写、形成了《规划》初稿;
五:征求意见。
初稿完成后,我们根据6月14日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与我省《规划》初稿进行对照衔接,经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委与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组织省经济信息中心推进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的建设。平台名称暂定为“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省经济信息中心成立了信用管理处,专门负责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项目的筹建和运营。完成了对省有关部门数据接入调查摸底。组织完成了平台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严格市场监管,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年初我委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组织编制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2014年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确保我省《规划》质量,我们将继续做好我省规划与国家规划纲要的对照衔接工作,同时,根据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我省规划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按基建程序报批平台建设立项,同时争取列入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并及早启动建设。加快“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工作。继续与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共同督促有关成员单位严格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