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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查询企业“信用档案”

发布日期:2014-09-17责任编辑:点击:

今年10月1日起,消费者可查询企业“信用档案”了。档案不仅包括这家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还能了解到它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不良记录”。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广东作为工商登记改革的试点区,在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上,广东正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平台,将整合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资源信息,系统将于今年12月完成,届时所有政府部门将统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信息。

 

根据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信息等,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除却工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将针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信息公布,包括企业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据广东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瞿章荣透露,目前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建成,全省企业信息均录入在内,市场主体超过500万,10月1日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系统送年度报告和及时信息,届时消费者也可登录该系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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