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图既成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扬鞭策马”
发布日期:2014-10-11责任编辑:点击: 次
自“两建”工作在全省部署开展以来,中山市将该项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其中,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2012年,市委书记薛晓峰对全市“两建”工作提出了“三打没落后,‘两建’要争先”的总体要求;2013年,市长陈良贤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巩固‘三打’成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明确把“继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2013、2014年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系统重要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列为2014年度改革工作任务之一和重点督办事项,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障。
如今,中山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效,建章立制、做实信用系统、激活信用服务市场,各方面扎实稳步推进,而市发改局编制的纲领性文件《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目前已通过审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往既定的方向“扬鞭策马”。
社会信用体系架构
根据《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山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四大战略部署分别是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从其分解任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信用大厦”的基本框架。
1、政务诚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服务承诺制度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头引领推动作用
·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2、商务诚信
·企业信用征信规定和制度建设
·企业信用公示、信息披露制度
·企业激励惩戒机制建设
·企业行业信用机制建设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建设
·非法人商事主体诚信建设
3、社会诚信
·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重点人群诚信建设
4、司法公信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严格公正司法
·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工作机制
夯实根基
软硬兼施建好“信用大厦”首层
中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诚信中山”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载体,自2004年起建立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了诚信中山的战略目标。“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中山市政府都将信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扎实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诚信建设,在各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自2004年出台《关于推进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来,中山市先后制定了建设工程企业、公路水运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农资生产经营行业、污染源环境保护、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归集、系统管理、信用监管等规章制度20多项。
2012年制定了《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有力支撑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年,中山市成立了由49个市有关单位组成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责小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基本搭建起市镇两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架构,并以小榄镇、古镇镇作为试点运行。
2013年,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与全国性的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互补,其中子模块“农户非银信息库”因成效显著,后又拓展成为“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在全省各地市上线运行。此外,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等部门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中山本土的信用服务不断满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商品市场等对信用服务的需求。信用产品广泛应用于民间融资、债券评级、借款企业评级、担保机构评级、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征信窗口平均每日受理打印个人信用报告300人次,信用认证、信用保险、国际保理、商账管理与追收、票据电话查询和信用管理咨询等其它信用服务业务也有了发展基础。
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建立、信用建设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行业和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可以说,中山市推进建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这一“信用大厦”所需的软硬条件日益充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脉络日趋明晰。
破题之路
规划先行构建四大主体“信用户籍”
2012年8月,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在前期调研工作中初步确立,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从2012年10月起,经历了近一年的酝酿、调研、编制起草、多方征求意见,经过十余次修改,至今年5月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基本完成编制工作。今年7月初,经过完善的《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于日前通过市政府审批,即将正式实施。
至此,中山市有了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其描绘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和目标蓝图。与规划同步完善的还有涵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大主体的“信用户籍”。
在企业信用信息方面,中山市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各部门收集的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搭建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
个人信用信息方面,中山积极开展和推进公务员个人信用试点工作,草拟了《中山市公务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公务员基础信息、岗位职责、社会公德等三大项及十九小项内容,拟在市人社局网站开设“公务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通过连接各部门的局域网实现公务员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方面,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所有业务均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办理并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网上办理设立登记45项,变更登记240项,注销登记32项。同时,开展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信用评价,对不诚信、不合规的支付操作,在财政支付系统中记录在案,落实诚信机制建设。
作为广东省较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地级市,中山市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方面,中山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数据管理体系,实现了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管理。截至去年底,全市共评估了171家社会组织,今年拟继续评估40家社会组织。另外,2014年上半年,中山市对2011年、2012年度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无理由拒不参加年检的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了撤销登记的处罚,有效制止了违规社会组织的失信行为。
大局所向
2020年建成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
2014到2016年是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加速阶段,市发改局表示,到2016年底基本建成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全面应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功能健全的社会信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初具雏形;政府信用得到强化,企业信用显著提升,个人信用初步建立,基本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机制,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营造良好的环境。
2017到2020年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完善阶段,据《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到2020年中山市将按照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方面内容,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符合国际惯例、体现中山特色、法制健全、监管有力、分工明确、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全面有效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要求,在2015年,全市应争取基本建成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到2016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部法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着力加快归集个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扩充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诚信建设亮点速读
亮点1:参与村官换届需先“廉洁体检”
近年来,中山市开展了“两委”参选人“廉洁体检”机制,所有候选人在正式参选之前都要到检察院进行职务犯罪情况的审查,一旦发现不良记录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在2013年末到2014年初的全市村(居)“两委”换届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共审查了1516名候选人,其中有6人被查出行贿贪污记录,取消参选资格。
据了解,在检察机关的内部系统有一份“黑名单”,它详细记载了市内曾经因行贿受贿及其他职务犯罪而受到惩处的人员信息,这些记录就仿佛一个个“污点”,一旦染上,将会被“两委”拒之门外。在2013年末到2014年初中山市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黑名单”就有效防止了个别人员“带病参选”、“带病上岗”,为换届工作把好了入口关。被取消参选资格的6个人中有的是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有的则是仅被牵连不涉及犯罪。
亮点2:10万农户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系统—征信一体化系统取得重大突破。该系统整合了分散在工商、质监等30个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企业、个人和农户非银行信用信息,率先采取“全库数据”和“一查一送”的信息导入方式,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
一体化系统中的子模块“农户非银信息库”因成效显著,如今已扩展成为“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农户系统”),并于2014年1月1日在全省各地市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全国首个全省统一并且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3月下发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开发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结束了广东省内各地自建系统、标准不一、互相隔离的局面。
截至2014年8月31日,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采集广东省199.66万户农户信息,其中,中山市10.05万户。目前,涉农金融机构为已建档的1556户农户累计发放25.7亿元贷款。
亮点3: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廉洁准入”
中山是全省首个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领域强制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城市。今年1月1日,在中山市检察院和市纪委、市预防腐败局的联合推动下,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失信惩戒”廉洁准入机制正式启动。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共接受委托查询了4259家单位5758名个人,共查出30家单位52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分别被招标单位作出拒绝参与投标、降低资质等不同处置,通过惩罚失信行为,鼓励守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市检察机关把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以及一些受贿犯罪、行贿行为、受贿行为的信息集中、整合起来,形成了一个行受贿档案库,以此作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工作基础。目前该系统共录入行受贿犯罪档案库信息563条,其中包括行贿犯罪信息75条,行贿行为信息268条,受贿犯罪信息200条,受贿行为信息20条。
百姓全聚焦
关键人群诚信档案建设要求将诚信状况纳入干部考核、任用考评范围
公务员
目前,中山市公务员试行诚信报考制度已全面推行,公务员信用守则已经完成编制,接下来全市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推行公务员守信践行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基本在岗在位信息、奖惩纪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到2020年公务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公务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并将诚信状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区分信誉等级并向社会公开
医务人员
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已列入2014年市卫计局工作计划,目前正调研起草方案。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中山市应建立规范的医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医务人员在依法执业、规范诊查等方面诚信服务信息列入诚信档案的奖励内容;将商业贿赂、出具虚假证明、伪造病历、使用假药劣药等信息列入诚信档案的惩罚内容。
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激励与奖惩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信用监管,打击收红包、拿回扣、开大处方、滥检查等失信行为,建立个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将医务人员个人的所有执业信息,包括不良记录等,统一开放管理,不论医生如何变更执业地点,监管机构、用人单位甚至患者、第三方均可便捷全面地查询医生的执业数据、信誉等级、不良记录,使每名医务人员真正对自己的失信失职、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负责。
加大对学术科研成果抄袭的处罚力度
教学科研人员
中山市已初步建立了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信用公示制度、信用警示制度、践诺制度、激励与惩罚制度,今后,全市还将建立规范的教学科研人员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标准,提高信用数据采集质量,到2020年教育、科研领域相关重点人群信用档案覆盖率均达100%,并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在个人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方面,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师德考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大对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科研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学历甄别核查制度,防止学历造假。
造假、恶意竞价等行为将吊销执照并公示
中介机构从业者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山将建立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组织记录整合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工程咨询、环境评估、会计等领域的技术服务类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从业资格相关证书、诚信承诺书、个人诚信奖惩记录等信用信息,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数据库和个人信息档案,并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包括造假、恶意竞价、贪污、挪用公款等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行为,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等信息向社会公示,使监管机构、用人单位甚至第三方均可便捷全面地查询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信息、信誉等级、不良记录,为用人单位聘用、政府考核奖励提供信息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