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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科学曝光 才能提升社会诚信度

发布日期:2014-10-20责任编辑:点击:

近日,东莞中院将全市568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称、住所、欠债金额、失信情形及涉案照片予以曝光。在曝光的“老赖”名单中,有失信个人423名,赖债总额为7.34亿元;有失信单位145家,赖债总额为7.87亿元。

 

同时,法院向金融、工商、农业、经信等单位通报,使被曝光“老赖”在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长期全面的限制惩戒。

 

东莞中院把500多名老赖的名字、住所、照片等信息予以曝光,从网络大量转载可以看出,公众对失信行为之痛恨,对法院公布失信者的行为之大快人心。法院对老赖的信息进行曝光,不仅是对赖账者的一种惩戒,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警示。

 

事实上,这样的曝光方式,东莞并不是首创。早在去年,为了惩治老赖,南京市中院选择在地铁和主要公交线路上公布“老赖”信息活动,每天播放16次,每次播放2分钟。今年6月,烟台也曾用大屏幕在繁华的南大街与西南河十字路口曝光“老赖”,使得失信者在众目睽睽之下颜面扫地。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作为社会人,大规模的曝光纵然能使老赖有所收敛,但把老赖的所有信息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社会对于涉嫌侵犯隐私权的争议,甚至可能对其家人造成误伤。因此,如何科学曝光,让曝光具有更强的公信力,真正达到提升社会诚信度的目的,同样值得关注。

 

首先,曝光的失信黑名单应该具有公信力。一般来说,曝光老赖信息,或多或少会对其工作、生活带来阻力,如果一直赖账,还可能会影响其一生。因此,建立客观公正的失信黑名单就非常有必要,比如权衡什么样的人算老赖、是否存在恶意行为等,这些都是应该考量的因素。

 

其次,在曝光的同时也应该避免侵犯他人隐私甚至造成“二次惩戒”。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日益发达,一些自媒体人开始参与到传播过程,姓名、住址等信息肆无忌惮地被转载甚至被“人肉”,虽然在客观上起到了惩治的作用,但也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给当事人或者其家属造成其他的伤害。此外,针对一次违法行为,一般只进行一次相应的法律惩处,但有专家认为,曝光行为可能涉及“二次惩戒”,也需谨慎对待。

 

当然,建立黑名单的目的是为了惩戒老赖,提升社会的诚信度,而不是要把老赖一棍子打死。因此,对于一些已经主动还款或者有特殊原因的当事人,也应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在黑名单上除名,消除对当事人的影响。

 

建立黑名单是很多部门、机构对失信者惩戒的方式,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这样的曝光行为将会越来越多,但唯有科学地建立黑名单,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曝光,并逐步完善征信系统建设,才能真正做到扬善惩恶,才能真正提升全社会的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