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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孙熙国、李明、刘洪安

发布日期:2014-11-04责任编辑:点击:

 

引子

乘飞机被拒、办信用卡被拦、街头大屏幕曝光……欠钱不还、公然赖账的老赖们,越来越寸步难行了。日前,最高法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体系,成员包括20余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查控体系将于今年年底建成。这意味着,“老赖”财产即将可以联网查询了。

然而,诚信建设依然任重道远。近年来,社会诚信失范现象频出,不诚信现象屡见不鲜:无良商家为牟取暴利制假造假,苏丹红、毒奶粉、地沟油等危及百姓健康;个别明星见钱眼开,为劣质产品作广告代言,欺骗误导消费者;大街上,面对跌倒的老人,不少市民怕被讹诈而拒绝搀扶;就连被誉为象牙塔的大学校园也未能幸免,学术不端、学术造假丑闻频出……建立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迫在眉睫。

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社会和谐的纽带。周敦颐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诚信是社会运行的规则,追求诚信之道更是为人之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诚信不仅是立身处世之道,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

如今,诚信被写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诚信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如何理性看待当前我国社会所存在的不诚信现象?作为社会个体,在向“诚信”迈进的过程中应当如何努力?请看本期对话。

 

诚信如空气般不可或缺

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人之为人的内在依据;现代社会中,诚信是凝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

记者:您眼中的“诚信”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将“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之一?

孙熙国:诚信是同个人、社会以及国家的存在和发展紧密联系的概念。在汉语中,诚和信都带有一个“言”字,古人认为人言为信、言成为诚。正如黄宗羲所言:“诚则是人,伪则是禽兽。”在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人之为人的内在依据。此外,诚信也是社会之为社会的依据,国家之为国家的依据。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信既是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既是 “天之道”,也是“人之道”。

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二是要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经历数千年发展变化,已成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软实力要素,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党和人民凝聚全社会价值共识得出的结论。

李明:诚信的含义其实很简单,诚信即是诚实、信用的意思。但它同时又不简单:一个人坚守“诚信”不简单;一个社会形成“诚信”的环境不简单;一个民族守望“诚信”不简单。“诚信”,既是千百年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准绳,更是约束人们社会交往的道德标准。

我理解的“诚信”至少可以分两个层次:一是在法律法规框架约束下的诚信;二是在法律法规框架约束下,基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的一种自觉“诚信”,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诚信”。另外还有一种伪诚信,是钻经济法律空子的“诚信”。比如:建设行业中有些甲方,为达到“合法”拖欠工程款的目的,有意夸大工程量(或造价)争议,拖延工程款结算时间,致使工程款由于没有结算而“无法”支付,达到“合法”拖欠工程款的目的。这类事例表面上看是“合法”的,实质却是钻法律的空子,本质上是不诚信的,这种行为应该坚决摒弃。

刘洪安:对普通人来说,我认为诚信就是做人要老实,做事要老实。古代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首要是修身,仁义礼智信作为古人修身的标准,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吾日三省吾身中一省就是“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将“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如今,相当一部分人以金钱来作为衡量万事的唯一标准,有些人为了金钱不讲诚信,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将“诚信”作为关键词之一,对于提高社会和个人责任、进而促进社会发展意义深远。

 

发展不平衡加剧失信

失信现象的深层原因在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不平衡,价值观扭曲

记者: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失信现象屡禁不绝,有人将原因归结于时代退步、世风日下,对此您怎么看?

孙熙国:我们不能把失信的现象归结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因为当一个社会的思想文化层面出了问题时,更深层的原因往往不是思想文化本身,而是产生思想文化的经济物质基础。任何社会意识(包括诚信观念等)归根到底植根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和实践关系中。社会的物质经济生活领域存在着一种客观的价值导向,一个社会失信面积越大程度越高,表明社会对失信的治理力度越低;一个社会的失信现象越少、失信面积越小,表明这个社会对失信的治理水平越高、惩罚力度越大。

李明:失信现象屡禁不绝,并呈多发态势,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一些人利用法规、制度漏洞获得了巨额利益;部分特权人士违规干预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使得一些人“非正常”致富。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下,一些人心态扭曲,“以非对非”,采用非法方式或非正常方式来“弥补”自己没有“特权”关系的不足,弥补自己知识、能力的不足,以达到“快速”成功、“快速”致富的目标,于是就出现了许多失信行为和事件。在部分失信事件中,受害者又会是新的失信事件的制造者,比如一些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被拖欠了工程款,企业老板就把损失和风险转嫁到做工的农民工头上,拖欠他们的工资,造成新的失信事件。这些失信行为造成大量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刘洪安: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社会发展不平衡现象加剧,使部分人在人生观价值观上迷失方向。一些人想以较少付出求得更多回报,只把回报当做快乐,而把付出当做负担,因果关系颠倒了,导致失信现象越来越多——商人造假掺假,以次充好,建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连学术界也不断曝出论文造假骗文凭,不仅给个人利益和社会资源带来损失,对社会风气的伤害更是无法估量。

 

法治和德治双轮驱动

法律外在约束和道德内在规范有机结合个人应把诚信当作一种追求和习惯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您认为要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

孙熙国:从社会层面来说,应实现法治和德治的双轮驱动,即切实做到把法律的外在约束和道德的内在规范有机结合起来。当社会迫切需要和呼唤某种道德而这种道德又不能被社会和大众自觉践履时,就需要以法的形式来保障这种道德践履,逐渐在社会生活中形成诚信的客观价值导向,形成好人好报、恶人恶报的良性运行机制,最终使诚信成为全社会自主自觉的内在行为准则。

从个人层面来说,需要注重个人发展道路中的信用积累。每个人的人生道路和未来发展,是同自己的信用程度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每一个人在自己人生的起跑线上要懂得扣好自己人生的第一粒纽扣——诚信。

李明:我认为,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政府要改善社会经济治理方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变“要他诚信”为“他要诚信”。以重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例,我们制定了一套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对所有在渝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诚信综合量化评价,该量化评价的分值计入招投标的评标之中。该综合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评价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健康的业绩量、在行业中受到的国家级奖励及处罚的情况、诚信执行合同工期情况、质量工作诚信情况等。诚信行为,不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抽象概念,而是成了实实在在的、值钱的、竞争“标的”的大筹码。竞争一个“标的”的标书,过去由经济标(报价)和技术标(技术方案)构成,现在我们增加了诚信标,假定两个企业报价相同,技术标得分相同,那么诚信评价高的企业就会中标,诚信就“值钱”了

当然,仅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实施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如果全国都能这样扎实推进,如果各行业都建立起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并且能够实现诚信信息联网,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将普遍增强。

刘洪安:我认为国家相关部门要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不诚信事项进行记录,招工也好,提拔也好,不管到任何地方工作或办理重要事项,相关部门都能从档案中看到个人诚信状况,为相关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资料。社会要加强对个人人生观价值观的引领,对守信行为进行鼓励和支持,对失信行为进行必要惩罚,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氛围。

个人要把诚信当作一种能力,一种追求,一种习惯。从我个人经历来讲,当初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写在自己店铺招牌上,就是作为对自己的一种要求,时刻提醒自己当老实人,做老实事。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一个小店想长期生存下去,就必须做到货真价实,何况我经营的是直接关系身体健康的食品。我的店铺承诺不用复炸油,每天坚决做到将剩油倒掉,为顾客提供“良心油条”。事实证明我做对了,虽然我的油条卖得比别人贵,但食客不降反增,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了。一个人只有讲诚信才能走得远走得稳,一个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做大做强,做成百年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