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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深入推进“诚信哈尔滨”建设 诚信体系框架初步确立
发布日期:2014-11-10责任编辑:点击: 次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日前,从市诚信办获悉,在深入推进“诚信哈尔滨”建设中,我市以搭建征信平台为基础,以法规制度为保障,在治理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被省政府推荐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四大主体”诚信平台初步建立
诚信建设是牵动全社会、各阶层的庞大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市直29个单位组成的政府、企业、个人、法制和宣传等5个诚信建设专项推进组,以16个行业及其从业人群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主体”诚信平台初步建立。目前,全市各区、县(市)相继成立了诚信工作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40余项规章搭建诚信制度框架
据介绍,我市在推进“诚信哈尔滨”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将道德层面的诚信意识固化为制度层面的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管理、信息征集、信息发布、信用核查、“红黑名单”、奖励惩戒、教育宣传和诚信考核等八个方面的制度,把诚信建设纳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目前,我市已先后出台《哈尔滨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办法》等40多项诚信建设规章制度,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25个市级行业协会分别制定了诚信自律公约,面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初步形成了层级清晰、覆盖较广、操作性强的诚信制度建设体系框架。
800万人次访问诚信“窗口”
健全社会成员信用记录是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基础和前提。2009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通哈尔滨联合征信平台和“诚信哈尔滨”网站。目前,平台采集了37个市直部门在行政管理服务中形成的基础、良好、警示和信用评价信息179类,发布了31个部门139类、近14万户企业的54.8万多条信息。平台同时还与全市人口信息系统、法人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信息共享。为进一步展示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诚信哈尔滨”网站现在已经链接到“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站展现,访问量累计达到800多万人次。
政府优先采购诚信企业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让“守信者得奖励,失信者受惩戒”,培育信用市场,我市从政府部门开展信用核查入手,积极推进市直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市诚信办、市财政局7月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市本级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在政府采购家具类办公用品领域优先采购信用等级较高的“红名单”企业产品。市工信委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国家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省及市的新型工业化资金等项目申请中给予优先,对荣获全国优秀信用的工业企业,予以500万至1000万元授信支持。
10部门联合惩戒欠账“老赖”
失信成本低是影响践行诚信核心价值观的顽疾。为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警示惩戒,提高其失信成本,市诚信办、市法院、市文明办等10个部门,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为依据,对这些“老赖”在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国出境,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等5方面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哈尔滨市已公布5批359名失信被执行人及163户失信被执行机构,限制6人出国出境,4人为此履行了法律义务,结清欠款108.3万元;中国银行(601988,股吧)等6家银行发现22名“老赖”办理了贷款和信用卡等业务,已冻结其中5人的信用卡,迫使3人结清贷款6500万元。“一处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效应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