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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食药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21责任编辑:点击: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5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以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为突破,以完善企业信用记录为基础,以规范信用信息平台为支撑,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和“黑名单”信息公开,探索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分类管理等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提出四项试点任务。

 

一是建立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制度。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级管理、信用信息查询与公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及责任追究等进行系统规定。

 

二是完善食品药品企业信用记录。在许可信息的基础上,增加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一户一档”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信用档案。按照“谁许可(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餐饮服务单位的信用档案。按照“谁监管,谁录入”的原则录入,与监督检查、产品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工作的结合,做到信用信息录入与监管工作同步。

 

三是加强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电子平台,设立建档、归集、公示等分级权限,实现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示等的网络化、规范化,并逐步实现相关信用信息数据平台的对接。

 

四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黑名单公示,落实不良信用信息曝光惩戒机制。建立市场退出和行业禁入制度,落实黑名单企业和责任人的市场退出和行业禁入要求。按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分类管理要求,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管理试点。选3个市州分别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试点,摸索经验,完善标准。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通报进展情况,把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市、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