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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发布 北京将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发布日期:2015-05-13责任编辑:点击:

北京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昨天,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列出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加司法公信建设等十个方面的任务“清单”。

 

执法过程将全程记录

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北京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

 

CPI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诚信评价

此外,北京将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以及依法做出的行政决策、政策承诺、签订合同的履约兑现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将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根据任务清单,北京将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重点领域“黑名单”公示

在生产、商贸流通、食品药品、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重点领域,多部门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黑名单”公示制度和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以强化市场信用监管。医生、导游等重点人群诚信管理 任务清单中明确,北京将建立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及居民个人的诚信管理制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计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税务师、评估人员、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互联网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人群要建立诚信档案,并应用于资格资质评定、岗位聘任聘用等工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