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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纳税信用”换“信贷额度”

发布日期:2015-05-15责任编辑:点击:

达到一定的纳税信用等级,符合相关条件,便可从银行获取对应的信贷额度。近日,海南省地税将与海南各银行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税银互动”活动,未来,可用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换银行的“信贷额度”。2014年,海南地区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的纳税人共8354户。

 

“纳税信用”换“信贷额度”

成立时间短、生产规模小以及银行自身风险控制等,海南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较难获得贷款,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发展。那么,企业遵纪守法,按时纳税,能不能凭着这些记录获得银行的信用贷款呢?

5月13日,海南省地税局“税银互动”专题会议上,海南省地税正与海南各家银行就纳税信用与金融服务对接的事项进行商讨。今后,依法纳税用户,将可以享受“纳税信用”换“信用额度”的金融服务。纳税户的纳税信誉、税收贡献与其个人信用紧密结合,而这一服务更是将企业的纳税信用、涉税数据与银行信贷对接,无需抵押、无需担保,而是以“税”定“额”。

按照此次协议,海南省地税局每年评选出纳税信用企业及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在此基础上,银行可为申请的企业优先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等。同时,通过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双方努力,今后还将会开发更多适合企业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让更多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在以“信”换“贷”的金融服务合作中受益。

“这种税银深度合作互动,连接税、银、企三方,对银行、地税部门、企业都有好处,不仅营造良好诚信的经营环境,对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都有重要意义。”海南省地税相关负责人说。该项工作的最大亮点在于将纳税信用等级和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企业可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获得银行提供的纯信用贷款,而无需提供任何资产进行抵押,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此前,中国银行已与海南税务部门签订协议,海南省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为其提供相应的融资贷款优惠服务,纳税人可在中国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让违法者寸步难行

此番“税银互动,征信互认”只是海南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环。“海南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海南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系统(一期)主要依靠省工商局、省质检局、省地税局和国税局进行信息交换共享,以实现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和发布。

2010年9月至2014年末,海南省地税共收录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了959家企业和个人的纳税信用记录。

此外,海南省地税根据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服务管理。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海南地税将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服务环境、涉税审批等方面给予有针对性服务:为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对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在其出境前没有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阻止其出境。去年,海南就有36名“老赖”被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