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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实行律师所信用等第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15-05-25责任编辑:点击:

近日,南京市司法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和诚信建设的意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结合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和信用等第评定,并向社会大众动态式公布。

按照《意见》要求,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依据有关办法,在全市联合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和诚信建设考评及示范所创建活动”,在综合运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强化创先评优的激励措施,同步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信用等第评比,以及示范所创建评选工作,在促进律师行业管理建设水平普遍提升的同时,着力推出一批管理规范化、执业诚信高、社会美誉度较好的先进典型,示范和引领全市律师行业规范与诚信建设。符合有关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示范所”。同时,《意见》要求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出全市律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方案,对行政管理“规范率”、责任事项“办结率”、服务保障“推进率”、行业发展“增长率”、开拓进取“创建率”等工作绩效实施综合评价。

据南京市司法局巡视员王星旅介绍,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律师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既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更应当是讲规范、讲诚信的模范。近几年来,许多南京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分别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他们是规范化执业和诚信执业的代表。我们就是要宣传这些先进的律师事务所、优秀的律师,对做得不到位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极个别影响整体行业规范和诚信形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广大市民是律师行业的服务对象和监督者,大家可以依据律师的执业表现,向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提出各类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