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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5-05-29责任编辑:点击: 次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意见》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对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对促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将发挥怎样的重要作用?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邀请了《意见》制定部门、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刚为您解读《意见》,带您深入了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主持人: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今天,我们邀请到《意见》的制定部门、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刚为大家进行解读,李主任,欢迎您。
李主任,请问当前印发《意见》是出于什么考虑?将产生什么样的重大影响?
李刚: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要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一直以来,都把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途径,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总体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改革发展实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当好发展先行官,建好人民满意交通。
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经过广泛调研,征求全行业意见,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主旨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交通运输行业提升治理能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任务,还是有效减少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对进一步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建好人民满意交通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主持人:
请问李主任,编制《意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李刚:
《规划纲要》明确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个方面的建设重点,并细分了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交通等多个领域,政务诚信、价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统计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均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特别是“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明确指出,要“形成部门规章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相结合的交通运输信用法规体系。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监管。”“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记录。”这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此外,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其中对交通运输部牵头负责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提出了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因此,《意见》注重贯彻落实国务院《规划纲要》、重点工作任务及任务分工的具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在2016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进一步细化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
主持人:
那么,《意见》的总体框架又是怎么设定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李 刚:
《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四部分。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建设目标。重点领域部分,主要是围绕《规划纲要》部署,结合行业实际,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价格、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等8个领域。主要任务部分,主要是围绕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应用、管理等环节,明确了统一信用制度标准、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和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的任务。工作要求部分,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并做好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围绕国务院《规划纲要》的实施步骤和任务要求,《意见》提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加强衔接、协作共享,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到2020年的建设目标是:“形成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信用考核标准基本健全,形成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信息化智能化等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得到有效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主持人:
李主任,刚才您给我们介绍了《意见》编制的背景、主要依据、目标等等。那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包括哪些?
李 刚:
《意见》结合行业改革发展实际,提出了信用体系建设8个重点领域,并重点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和安全生产领域。
政务诚信领域,主要强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带动全行业树立诚信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突出“把发展规划确定的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工程建设领域,明确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运营和养护、产品设备供应、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等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强调了对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运输服务领域,主要是围绕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站场、运输工具检验与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强调要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安全生产领域,主要是将安全生产与企业信誉、优惠政策、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工程招标投标挂钩。
信息统计领域,主要是围绕统计数据报送、数据质量、数据发布等环节,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
价格领域,主要是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着力推行“明码实价”。
企业管理领域,主要是强调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强化信用自律。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领域,主要是在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
主持人: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都有哪些考虑?
李 刚:
《意见》提出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5项重点任务,重在统一全行业信用信息制度标准和信息系统,明确信用评价等级,完善失信行为目录,规范信用评价活动,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统一的信用标准是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因此,重点强调加强行业信用规章建设,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完善行业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制度。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信息系统是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才能形成全行业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平台。因此,重点强调建立信用信息征集、查询系统,建设信息数据库。
信用评价监管制度。主要是强调完善信用评价制度,按照五级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完善失信行为目录,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评价,规范信用评价活动。
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主要强调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强化信用奖惩,对守信主体实行“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探索使用“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主要是强调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确保信用信息安全。
主持人:
《意见》中关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亮点是什么?
李 刚:
《意见》指出,全行业要按照五级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同时强调要对守信主体进行奖励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约束惩戒。这两项举措体现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应用目的。
在信用等级的设置上,建立行业统一的信用等级,按照5级(AA,A,B,C,D,分别对应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确定信用等级。五级评价等级的设置,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参照国际、国内在信用评价中的通行做法,另一方面考虑与行业现行信用评价等级的对接,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也按照5个等级设置。确定统一的行业信用等级后,能使全行业各领域之间的信用评价具有可比性,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奠定基础,最终实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全行业的统一应用。
“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和“黑名单”制度、市场退出机制等惩戒措施,均是国务院《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激励惩戒举措,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就是要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监管和惩戒,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
主持人:
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推进《意见》落实的保障措施都有哪些?
李 刚:
《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的保障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制定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和资金保障。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交通运输部将进行督查指导和抽查通报,逐步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并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日常业务和专项检查,动态掌握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情况。
三是大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推进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站场,广泛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交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主持人: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推进《意见》落实还有什么安排?
李 刚: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对全行业贯彻落实《意见》的督促指导,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将“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研究”列为2015年交通运输重大研究(政策储备)事项十大课题之一,并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在推进《意见》落实的同时,组织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同济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储备。
二是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体系。结合《意见》提出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加强与行业各有关单位的深入沟通,研究形成覆盖全行业的信用建设框架体系,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失信行为目录,进一步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
三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步骤。制定落实《意见》的任务分工,对《意见》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牵头单位和阶段性的任务目标,加强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主持人:
我们知道,过去交通运输部也出台了相关领域信用建设的办法和制度,那么怎么处理过去的办法和《意见》的关系?
李 刚:
交通运输部在以往的行业改革发展实践中,已经陆续出台了相关领域的信用建设规章制度,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开发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等,对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都是深入分解国务院《规划纲要》要求,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而制定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统一使用,充分考虑了对已经制定、实施的信用制度的承接。但是,在信用等级评价上,今后全行业要统一为五级评价。如果以往实施办法中有不一致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求高,难度大,需要充分调动全行业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和壮大持续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我们将进一步在行业内外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推进步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