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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构建信用监管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5-06-03责任编辑:点击: 次
国家工商总局在广西区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答疑会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发展迅猛,如何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日前,记者在广西区工商局采访时获悉,广西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主动作为,以管理规范化、平台信息化、人员专业化为目标,全力建设具有广西特色的企业信用监管模式,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取得良好成效。
打造全方位监管体系
“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催生了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但部分企业为牟取暴利,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必须通过信用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广西区工商局局长张虹说,市场经济亦是信用经济,工商部门监控着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运行、退出全过程,掌管着企业的“经济户口”,积累和保存了各类市场主体最基本、最原始的档案资料,这为工商机关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提供了便利。
广西区工商局从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设、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完善监管措施等方面明确了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总体框架、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全区各市工商局也制定了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监管体系。
张虹说,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建设的过程中,广西工商部门首先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日常管理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补位;其次,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完善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市场巡查的有机统一;再次,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深化重点行业整顿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分类监管,规范了相关企业主体资格。
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
在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广西区工商部门不断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有效地提高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水平。
目前,广西工商部门已实现自治区、市、县、所4级工商部门联网,并且推广使用了统一标准的网络版工商业务应用软件,实现了不同地区市场主体登记监管数据的大统一、大集中,为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行企业网上认领、实施核查监管提供了现代化的综合管理平台,并初步实现了12315综合执法网络、广告监测系统数据与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共享。
面对工商部门先进完备的信用监管系统,广西南宁市一家IT企业负责人杨先生坦承:“压力与动力并存。”他为此要求公司进一步规范经营和售后的服务流程,以良好的信用状况提升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南宁市工商局金湖工商所所长沈哲告诉记者,广西区工商局开发的信用分类监管软件还设置有巡查模块,通过使用软件的同步功能,制定核查计划后,工商所外勤人员可随时将检查的具体情况录入掌上电脑并上传,保证了数据及时更新。
据悉,为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广西区工商局还制定了《广西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与红盾数据录入规范》《广西工商系统电子信息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信用信息电子数据采集的途径、程序、职责、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对采集数据的内容、格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实现了数据采集规范化。
确保监管落实到位
随着企业信用监管手段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培养一批懂业务、会操作的新型工商干部,成为摆在广西区工商局领导面前的又一件大事。广西区工商局为此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企业信用监管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与训练,充实和提高工商执法干部的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工作方式方法,以更好地适应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需要。
广西区工商局还组织编写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印发给全系统每位干部;同时,在全系统开展“358信息化知识普及工程”活动,针对工商干部职工不同的年龄层次、工作岗位及工作要求,进行信息化知识培训,通过分批培训、重点培训、专题培训、短期培训、骨干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循序渐进地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广西区工商局先后两次在全系统开展了企业登记和信用监管岗位大练兵活动。全区工商部门按照“以学促练、以考促用”的要求,通过自学自练、组织训练、考核竞赛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工商干部的企业信用监管的专业能力。2014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司、局领导和专家,深入广西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现场答疑会,回答和解释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5部配套规章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广西工商干部做好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信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