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将有信用等级

发布日期:2015-10-10责任编辑:点击:

福建省住建厅起草《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全省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按“四等十级”进行信用等级管理。

第一等为诚信级别,其中aaa级表示信用极好,aa级表示信用很好,a级表示信用较好。

第二等为守信级别,其中bbb级表示信用正常,bb级表示信用基本正常,b级表示信用一般。

第三等为信用警示级别,其中警示ccc级表示信用较差,cc级表示信用很差,c级表示信用极差。

第四等为失信级别,其中d级表示没有信用。

管理办法提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信用信息库”,实行“日常动态更新、社会各方评价、年度综合评定”的管理体系;构建全省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公布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