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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网络诚信建设
发布日期:2015-10-16责任编辑:点击: 次
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服务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区域软实力、竞争力,网络诚信也影响着现代市场经济基础。
2014年全国网民达6.5亿人,2014年1—10月我国电商市场规模达8.7亿元,信息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因此,建立网络信用体系是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子商务等治本之策。
应在全社会培育依法办网、诚信用网观念。落实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应坚持效能“立信”、制度“守信”、政府“取信”、法治“护信”。不断完善电商企业诚信的法律法规,建立包括电商企业记录信用等级在内的网络信用评价体系,推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网络信用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要加强各地电商协会的自律工作,用政府监管、舆论监督、公民参与及外部问责等机制来提高电商企业诚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网络诚信纳入法制轨道,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
建立网络诚信档案,倡导网络媒体自律。应增强我国网络诚信的可诉性,在政府采购、政策担保、财政贴息等方面制定使用信用产品的制度安排。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我国各地网络广告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完善我国广告法律体系。建立网络广告证据固定案件交办查处和结果反馈一体化指挥系统,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者市场禁入制度。争取网上限制黑名单主体网上行为与行业禁入措施,激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补偿与教育功能,引入集团诉讼和公益诉讼制度,降低守信者的维权成本,扩大举证责任倒置规定适用范围。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完善诚信督查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
结合“信用城市”创建活动,加强网络诚信教育,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网络虚拟性与影响现实性间的关系,应以政府网络公信力来影响青年的网络意识。加快我国网络诚信体系建设必须通过强化征信业务监管,将电商等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监管,等级越低监管越严。电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也主动接受第三方评估等级评审和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同时也要维护好征信主体权益,强化数据采集、处理、传播、利用等环节的个人隐私保护,确保征信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电商企业标准管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加强网络诚信的企业网络文化建设,树立电商活动的诚信经营价值导向,推行电商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评选表彰网络诚信等级企业,并在政府采购、信贷融资、土地交易、科技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权和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