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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拖欠电费将影响信用记录

发布日期:2015-11-16责任编辑:点击:

日前,国网青田县供电公司与人民银行青田县支行签订《用电客户电费缴纳信用信息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以后用户拖欠电费和窃电等行为将与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挂钩,而形成的信用数据将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了解,《用电客户电费缴纳信用信息合作协议》约定,有下列违约用电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都将被列入人民银行商业失信行为记录:一是有窃电行为的客户;二是在连续12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违约金的客户。不过,假如用电客户在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缴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可由县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该用电客户从“征信系统”中撤销。

“从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届时,全县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用户在供电公司的缴费失信记录将纳入省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系统。”县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存在部分用户拖欠电费的现象,对此,他们也十分无奈,而此举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高用电客户诚信用电、诚信缴费意识,同时也对征信系统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中的推广应用起到积极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在电费缴纳情况纳入银行征信体系后,县供电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仍会向已产生拖欠行为的用户发放电费催款单或拨打催款电话,用户需在相应的期限内缴纳欠款,如若收到的催款单上已产生滞纳金,那么表明该用户的信用已经产生污点。

“我们主要是对登记用户进行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对于一些出租房,房东需加强对租客的监督,因租客造成的拖欠电费行为将由房东来承担。”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提醒,接下来,县供电公司将与人民银行青田县支行展开积极合作,不断完善客户用电和缴费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充分保障用电客户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一些长期不在家的华侨,可以通过关闭电闸或在扣款账户中存放一定存款来避免拖欠电费行为的发生。“没什么影响,我们每月都会按时来交。”“手机微信、支付宝都能缴付电费,一般不会忘了交”……对于即将实行的电费缴纳情况纳入银行征信体系,不少居民表示并未对其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