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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失信未入围“十大案例”
发布日期:2015-11-30责任编辑:点击: 次
从11月26日开始,上海进入一年一度的“诚信活动周”,主管部门首次发布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但有些意外的是,入选“十大案例”的无一与个人道德评价有关——无论是地铁逃票、还是借书不还,这些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尝试为个人失信建档的探索,都未被放入“典型案例”。
并不是说这些针对个人的信用约束没有价值。地铁运营方、上海图书馆等的反馈都表明,当个人意识到失信行为可能被社会信用体系放大,并导致失信成本显著增加时,理性会让他们更倾向于守信,这种“软约束”的确比单纯的罚款更有效。
然而,逃票等案例未成为“十大”,的确也体现出某种导向——借助信用制度提升社会文明水平,这些暂时构不成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事实上,上海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历史超过10年,近几年之所以能突破瓶颈、进入新的快速发展期,根本动力就在于信用体系建设被重新定位,成为推进政府简政放权的突破口。
目前,不止是上海,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都在努力将监管重心从传统的“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压缩审批,势必要求有新的行政手段和制度来替代,否则,很容易走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而信用体系建设,就是目前最被看好的新手段。刚公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就体现了这种政策意图。
在“十大案例”中,非政府案例也体现了类似导向——包括用信用创新助力普惠金融、服务“一带一路”、推动“互联网+”等,亮点和重点都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借助更完善的市场机制来降低交易成本。
可以说,至少在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不是要加重对社会的约束,更谈不上为政府再增添一副管制工具,而是为了让政府能有效地“松手”。
更进一步说,目前,信用最重要的约束对象,其实不是企业、个人,而是政府。这不是说说而已——上海目前正在国内率先推进一项重要的信用制度探索,编制并发布了信用数据清单、信用行为清单、信用应用清单。这三张“信用清单”的意图,分别是通过信用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公开、缩减自由裁量权、承诺阳光行政。总体上,都是对政府的约束。
“用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活力的加法”,这句话越来越深入人心。要做好这道“减法题”,关键就在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成行政着力模式的置换。
正因为切实感受到了信用工具的价值,目前,上海许多政府部门都已主动拥抱信用体系建设。
或许,随着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个人会越来越自律,越来越守信,但这更应该是制度建设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结果。目前,过分追求靠信用来约束个人,或许不该是信用体系建设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