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动态

加强诚信南昌建设

发布日期:2016-01-18责任编辑:点击:

2015年4月16日,南昌市印发《南昌市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昌将通过3至5年努力,加快推进诚信政府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塑造“忠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形象和“高效、廉洁、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但是常态化的法治需要建立稳定的诚信系统与其搭配,更加需要统一完善的法规制度遥相呼应。

1月17日,委员谭绍木提议加强诚信南昌建设,提案指出,南昌缺乏市级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的地方性法规和机制,造成我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依据。此外,除了政府诚信之外,更应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对社会失信者的约束与惩罚,而且伴之而来的是对失信者惩罚措施的不断强化和不断加码。失信者固然可恨,而相比于对其惩罚措施的不断“加码”,社会其实更亟需一套成熟稳定的法制体系尽快出台,在诚信体系建设上形成统一有序的常态化法治标准,加强管理的同时,使社会诚信系统管理趋于稳定。

对此,委员提议: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将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诚信评议机制,制定完善《公民诚信规范》,推行《公民个人诚信档案》等制度,形成“守信守法受益,失信违法惩戒”的长效机制,使崇法守信成为公民的自觉追求;建立预防惩处机制。建议我市在条件逐步成熟的基础上编制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2020年行动计划》,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等文件。

同时,还需构建我市信用联动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技术支持,为法治市场的运作提供信用体系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各部门征信系统,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推进互联互通,扩大征信覆盖面。另一方面,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利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联动奖惩,对守信者给予激励肯定,让守信者在创业、就业、金融服务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对失信者,则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性、司法性、社会性等约束和惩戒手段,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社会中寸步难行。这种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让个人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信用状况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让每个人和机构都有一张可以公之于众的 “信用身份证”。建议尽快推进地方立法,以法律的强制力作为基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地方和不同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制订个人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管理办法,立法惩戒失信行为,建立法律惩戒机制;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为契机,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信经营、诚信生活的良好环境,推动国家信用体系和诚信社会的建立。

此外,还需建立失信人相关信息的删除和退出机制,对失信人提供反向保护,促进社会信息体系向良性方向发展,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并通过退出机制吸纳其回归诚信社会;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业,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