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打造“信用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16-03-18责任编辑:点击:

近日,乌鲁木齐市印发施行《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能够体现乌鲁木齐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乌鲁木齐”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乌鲁木齐将坚持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先警示后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各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制定乌鲁木齐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市级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建设规划,全面整合相关行业、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根据《方案》,在社会诚信建设重要方面,医疗卫生领域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诚信制度,建立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录、非法行医“黑名单”等制度,健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将加大对教育、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学籍管理、职称评定、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评选表彰等挂钩。在商务诚信建设重要方面,推动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将企业的安全与质量信用状况列为企业生产许可、食品认证、强制性认证、计量监管、质量奖励等的重要考核条件。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信用惩戒机制,对各类金融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在依法依规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布信息。在司法公信建设重要方面,逐步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及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将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执法档案,将其执法情况列为考核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内容。

此外,各级政府守信践诺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也将依法依规纳入档案,公务员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方案》分5年实施,2016年,乌鲁木齐市将编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至2018年为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至2020年为完善提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