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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 完善系统 加强运用 河南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7-02-24责任编辑:点击: 次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发布2017年度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工作将积极构建以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抽查和大数据监管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动河南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创新监管工作理念。把监管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知难而进,积极作为,推进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创新,加强信用监管,树立社会共治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切实加强社会监督。
扎实开展信息公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检查,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督导工作,提高案件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提高企业即时信息的公示率,强化对企业公示出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的监督,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公示义务。落实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于未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向社会公示。
完善抽查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逐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全省检查对象名录库,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被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为依托,对各类涉及企业的信息关联整合、统一公示,实现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强化联合惩戒。积极推动实施国家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市场主体失信成本。
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积极推动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建立有效宣传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承担责任,守法诚信经营。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与其他政府部门对接,建立跨部门归集公示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逐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并将这些信息归集到相应企业名下,依法予以公示。加强跨部门信息交换,整合抽查抽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积极推广大数据运用。加强对其他部门信息和互联网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根据服务和监管需要,加强与第三方大数据技术公司、掌握大数据公司的合作,建立省级大数据监管及服务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充分发掘利用这些数据在监管工作中的价值,积极向政府报告大数据运用的相关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